鋰電池UL2054標準針對二次(可重復充電)電池。這些電池包含單芯、兩個或兩個以上多芯串/并聯結構的電池組。鋰電池UL認證中UL2054標準要求意義有如下方面:
1.要求目的是降低鋰電池在用于產品時著火或爆炸的危險。這些電池能否接受并依賴于他們能否滿足所應用的完整產品應符合的要求。
2.要求為了組裝電池供一般的用戶使用,這些要求不適用于那些按產品的標準中的要求的設計為使用連接電池和產品成*終成品的電池的連接比如合適的電子工具標準UL745.
3.要求也傾向于降低用戶更換的Li電池因著火或爆炸而對人身造成的危害。
4.要求涵概了容量達到10AMH的電芯,由這些電芯組裝而成的電池組。
5.不包括食入鋰電池及其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當電池被切開時對人造成的傷害情況。
6.這些電池包括的金屬Li或Li合金,或Li離子也要達到UL1642標準對于l電池的要求。
7.產品的某些特征、特性或零部件、材料或整個系統與本標準要求的有所不同時,只要包含著火、電擊、對人可能造成傷害的應采用適當的附加零部件和終端產品要求進行評估,以保證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鋰電池L認證中UL2054標準對一些術語的定義
1.Battery-(1)單芯或(2)一組電芯串/并聯。
2.Battery,Secondary-能夠放電和充電許多次的電池。
3.Cell-單個含有正、負極的電化學電芯。
4.Component,current-limity任何零件在不正常條件下所采用的限流措施,限制電流的零件包括電阻、保險絲或熱切斷部件。
5.Current,Abnormal charged對一次性電芯或電池按錯誤的操作條件充電。
6.COMPONENT,TEMPERATURE-LIMITING-在非正常條件下,任何組件都須受到溫度的限利,溫度限利組件包括溫度保護器和溫度保險絲。
7.Discharged,Forced將電池同外部電源串聯強制性放電,目的使電池*終成反極性狀態。
8.Discharged,Fully當連接一個100Q電阻而且短路電流減小至小于1mA,電池死循環回路電壓低于0.2V即認為電池完全放電。
9.Material,Toxic-在sax工業材料危險性能參考手冊中標稱的有毒工業產品。
10.EXPLOSION-當電芯或電池零件被強制性打開并且電芯或電池殼體破損或劈成兩半或更多的情形。
11.Venting-電池或電芯的電解液以液態、滴狀或蒸汽從所設計的閥或密封機構中泄漏。
12.PROTECTIVE DEVICES-如FUSE,二極管和限流器能夠防止漏電流,在電路中將放電電流限利在一個流向上放電或限流。
13.RATED CAPACITY-將一個電芯或電池接在由廠商定制細則的負載,溫度保險絲和電源保險絲的電路中測得的容量,單位AMH。
14.C5AMP RATE-將一個電芯或電池放電5小時,讓其電壓降到廠商標稱的截止點時測得的電流,單位A。
15.SHORT CIRCUIT-將電芯或電池的正負極以接近零電阻的通路短接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