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G/T2017-2011《普通運動鞋》行業標準將取代過去的HG/T2017-2000《普通運動鞋》標準,其主要技術標準有了很大的變化。HG/T2017-20
G/T2017-2011《普通運動鞋》行業標準將取代過去的HG/T2017-2000《普通運動鞋》標準,其主要技術標準有了很大的變化。HG/T2017-2011《普通運動鞋》行業標準增加了外底物理性能整鞋屈撓測試、外底厚度試驗方法等多項新指標,對外底的物理性能中拉斷伸長率、磨損量以及硬度、密度等作了修改。這一新標準的實施,將對提高整個膠鞋行業的產品質量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新準則旨在限制有毒殘余物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水平,以及推廣更耐用產品。例如,供應商必須確保皮制鞋履產品不含六價鉻,并提交符合ENISO17075檢測方法的測試報告以資佐證。此外,供應商亦須提交測試報告,證明用于產品組件或產品的物料不含有砷、鎘及鉛。同時,鞋履紡織部件中的游離及水解甲醛含量必須小至不可檢出,而鞋履皮革部件則不可超過150ppm。
使用有害物質方面,決議禁止使用五氯苯酚(PCP)及四氯苯酚,以及屬于22種芳香胺名單內的偶氮染料。此外,亞硝胺于橡膠中的含量亦必須小至不可檢出。
除此以外,決議亦載有產品的包裝規定。紙板箱須使用百分之百循環再造物料,塑膠袋亦須含有至少75%的循環再造物料,或者必須是生物降解或可腐化物質。另外,供應商亦須提供如何保護環境以及取得更多歐盟生態標志資訊等產品資料。
適用范圍:
適用于以熱硫化工藝為加工方法,一般運動穿用的合成革、天然革、布面等幫面材料制成的膠鞋(不包括布面童涼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