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 SVHC的概念
歐盟REACH法規 是“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英文縮寫,是歐盟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的一項法規,該法規于2007年6月1日 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正式實施。REACH法規取代歐盟40多部化學品管理法令法規,成為對進入歐盟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統一預防性管理的一部完整法規。
REACH法規的管控范圍很廣,涉及到所有出口到歐盟的電氣和非電氣產品。REACH主要測試產品中SVHC(高關注物質)的含量,基本測試方法需要將產品拆分,然后根據不同材質對金屬材質和非金屬材質進行分組,按照一定的材質點數數量分成幾個組后再進行混合測試。
REACH法規對其管控產品的分類
物質(Substance):自然狀態下(存在的)或通過生產過程獲得的化學元素及其化合物。
配制品(Preparation):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物質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
物品(Article):由一種或多種物質和/或一種或多種配制品組成的物體。具有特定的形狀、外觀或設計方案。
REACH法規下的有毒有害物質清單
1.SVHC高關注度物質清單(大部分客戶要求的REACH就是REACH SVHC)
注意:歐盟已于2021年開始執行REACH SVHC的強制實施以及懲罰措施
SVHC 是“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關注物質)的英文簡稱,是指對于人類和環境造成風險而引起高度關注的物質。
根據REACH法規57條,具有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危險特性,而引起高度關注的物質,將被加入SVHC清單:
1) 第1類,第2類致癌,致畸,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質,即CMR1/2類物質;
2) 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的物質,即PBT物質;
3)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的物質,即vPvB物質;
4) 具有內分泌**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但不符合2、3兩項的標準,同時有科學證據證明對人類或環境引起嚴重影響的物質。
隨著REACH的實施進展,ECHA(歐盟化學品管理局)陸續公布多批次SVHC清單,截至2021年1月19日SVHC清單更新至第24批,共211項物質,REACH的更新比較頻繁,企業有必要持續關注,及時更新報告,避免報告標準過期不被認可。
2021年開始SCIP數據庫強制執行
歐盟已于2021年1月開始實施SCIP數據庫的使用,實際上意味著REACH SVHC的強制實施,SCIP數據庫是指在Waste framework Directive 2008/98/EC(2018.7.4生效)下建立的物品或復雜物品(產品)中關于關注物質信息的數據庫。
SCIP數據庫確保在產品和材料的整個生命周期中,包括在廢物階段,都可以獲取有關含有候選
清單物質的物品信息。然后將數據庫中的信息提供給廢品經營者和消費者。
什么產品需要通報?
在歐盟市場上投放含有高度關注物質(SVHC)濃度超過0.1%(以重量計)的物品,則需要向
ECHA提交SVHC信息至SCIP數據庫。
SCIP通報時間節點
1、2021年1月5日之前已經投放市場、且SVHC含量超過0.1%的產品,若從該日期之后不再投放市場,無需進行SCIP通報;
2、 2021年1月5日之后投放市場、且SVHC含量超過0.1%的產品,應在產品投放市場時進行SCIP通報;
3、 物品中含有2021年1月5日之后新納入SVHC清單的物質、且含量超過0.1%,則物品供應商應在該物質納入SVHC清單后,將物品投放市場時提交或更新SCIP通報。
SCIP數據庫的通報信息
主要分為三個部分:
1、 物品識別信息:包括物品名稱、物品識別碼、物品類別、是否在歐盟生產等;
2、 安全使用信息:包括安全使用說明,對于復雜產品還涉及拆分說明,便于廢物處理機構后續能對產品進行有效合理的拆分,并且可以規避有害物質對拆解人員造成的風險;
3、 提供濃度超過0.1%的SVHC候選物質信息:包括SVHC候選物質的名稱、按照簡單物品進行計算的濃度以及產品中含有的數量。
處罰措施
如果您的產品在2021年1月5日后投放到歐盟市場,那么是非常有必要做個REACH SVHC的測試來確認產品中的SVHC的含量是否有超過限制0.1%,如果有超過的話就需要向ECHA提交SCIP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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