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和25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委員會實施決議,將1,2,4-苯三酸酐(偏苯三酸酐,TMA,CASNo.552-30-7)和鄰苯二甲酸二環己酯(DCHP)加入到SVHC候選物質清單。自此,歐盟REACH法規SVHC增至183項。
REACH法規是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的法規(EC1907/2006),是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2007.6.1,REACH法規正式實施。
高度關注物質SVHC檢測
根據REACH法規第7.2條款的規定,當物品中含有SVHC物質質量分數超過0.1%,并且該物質每年進入歐盟超過1噸/年/公司,則該物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向歐盟化學品管理局進行通報。
REACH測試的項目:
如果您的產品出口歐盟等國,就要注重材料的安全環保,歐盟國家的REACH檢測規定了要求。出口歐盟國家的話,辦理REACH檢測,將使您的產品很有競爭力。
目前,REACH檢測法規中的高關注度物質SVHC已經陸續公布了,現在一共是183項物質。對于有機類產品,在進行REACH檢測的時候,需要測試全套183項。如果是無機類產品,需要測試的是55項。
REACH要求:
REACH主要內容是要求證明日用產品中不含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因此,凡是在歐盟生產的或者是進口到歐盟市場的日用產品,其中主要是指紡織品,必須通過有害化學物質含量的注冊、檢驗和批準,一旦超過規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歐盟市場上銷售。
REACH涵蓋產品范圍
歐盟REACH將涉及3萬種化學物質,即歐盟市場上現存的10萬種化學物質的近1/3。檢測將采取漸進的方式,在3、6年或11年間逐漸增加檢測物質的種類,但是在2013年前,將優先檢測有害的或者進口量大的物質。從現在起3年內,將從每年1噸的量檢測起,凡是含有危險物質的產品,如致癌物質、致突變物質和再生產時有毒物質,必須先登記備案、通過檢測。
REACH實施的目的:
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增加化學品信息的透明度;減少脊椎動物試驗;與歐盟在WTO框架下的國際義務保持一致;從實質意義上講,REACH將在歐盟范圍內創建一個統一的化學品管理體系,使企業能夠遵循統一原則生產新的化學品及其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