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GJB150.11A-2009鹽霧試驗的適用范圍以及效應種類鹽霧試驗的目的在于:a.確定材料保護層和裝飾層的有效性;b.測定鹽的沉積物對裝
GJB150.11A-2009鹽霧試驗的適用范圍以及效應種類
鹽霧試驗的目的在于:
a.確定材料保護層和裝飾層的有效性;
b.測定鹽的沉積物對裝備物理和電氣性能的影響。
鹽霧試驗適用于:
a.評價裝備及其材料保護性覆蓋層和裝飾層的質量和有效性,定位潛在的問題區域,發現質量控制缺陷和設計缺陷等。
b.優選材料和評價裝備;
c.主要暴露于含鹽高的大氣中的裝備。
鹽霧試驗的失效機理有:
1.腐蝕效應:電化學反應導致的腐蝕;
2.加速應力腐蝕
3.絕緣材料及金屬的腐蝕。
電氣效應
1.鹽沉積物會導致電氣設備的損壞;
2.絕緣材料及其金屬的腐蝕。
物理效應
1.機械部件和組件的活動部分阻塞或卡死;
2.由于電解作用而導致涂層起泡。
鹽霧試驗只有一個試驗程序:百分之五的鹽溶液,24小時噴霧,24小時干燥兩種狀態交替進行共進行96小時。
鹽霧試驗的步驟:
a.調節試驗箱溫度為35度,并在噴霧前將試件保持在這種條件下2h;
b.噴鹽霧24小時或有關文件規定的時間。在整個噴霧期間,鹽霧沉降率和沉降溶液的PH值至少每隔24小時測量一次,保證鹽溶液的沉降率為(1-3)mL(80cm2.h).
c.在標準大氣條件溫度15度-35度和相對濕度不高于百分之五十的條件下干燥試件24小時或有關文件規定的時間。在干燥期間,不能改變試件的技術狀態或對其機械狀態進行條件。
d.干燥階段結束時,除另有規定外,應將試件重置于鹽霧試驗箱內并重復b和c至少1次。
e.進行物理和電氣性能的檢測。記錄試驗結果。若對此后的腐蝕檢查有幫助,則可以在標準大氣條件下用流動水輕柔沖洗試件,然后再進行檢測并記錄試驗結果。
f.對試件進行目視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