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溫工作試驗報告包括高溫工作試驗報告、低溫工作試驗報告兩種類型。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報告主要指通過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實驗室進行檢測,并且檢測能力在實驗室授權范圍內的檢測項目,可以出具帶有CMA/CNAS標志的檢測報告。
高低溫工作試驗屬于比較常見的氣候環境試驗類型,高低溫在日常生產過程中是經常遇到的情況,因此,各類設備需要進行高低溫環境耐受試驗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實驗室具備從0.2m3~16m3的高低溫濕熱綜合環境試驗箱,可以實施不同尺寸大小的樣品,從小的電子元器件到大型的標準機柜,都可以進行相應的高低溫或其他氣候環境試驗。
高低溫工作試驗實例:
1、低溫工作試驗:-30℃,帶電工作4小時,性能測試完成后,恢復至常溫。
2、高溫工作試驗:+60℃,帶電工作4小時,產品全程帶電工作,性能測試完成后,打開箱門,自然恢復至室溫。
高低溫工作試驗的收費情況:
一般按照小時計費,通常包含一個開機費+每小時多少費用,檢測報告的價格另計。
受試產品的體積越大,所使用的環境試驗箱越大,收費相對越高。
高低溫工作試驗報告包含內容:
單位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型號、檢測標準、檢測條件、合格判據、測試過程照片、使用環境箱的校準有效期等。
高低溫工作試驗執行標準: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 2 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A:低溫 GB/T 2423.1-2008,IEC 60068-2-1:2007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 2 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B:高溫 GB/T 2423.2-2008 ,IEC 60068-2-2:2007
包裝 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 第 2 部分:溫濕度調節處理GB/T 4857.2-2005,ISO 2233:2000
汽車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 QC/T 413-2002
道路車輛 電氣及電子設備的環境條件和試驗 第 4 部分:氣候負荷 GB/T 28046.4-2011,ISO 16750-4:2006
電子測量儀器通用規范 GB/T 6587-2012
計算機通用規范 第 1 部分:臺式微型計算機 GB/T9813.1-2016
計算機通用規范 第 2 部分:便攜式微型計算機GB/T 9813.2-2016
計算機通用規范 第 3 部分:服務器 GB/T 9813.3-2017
計算機通用規范 第 4 部分:工業應用微型計算機 GB/T9813.4-2017
軍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 第 4 部分:低溫試驗 GJB150.4A-2009
軍用通信設備通用規范 GJB 367A-2001
軍用計算機通用規范 GJB 322A-1998
軍用電子測試設備通用規范 GJB 3947A-2009
艦船電子設備環境試驗 低溫試驗 GJB 4.3-1983
艦船電子設備環境試驗 低溫貯存試驗 GJB 4.4-1983
技術偵察裝備通用技術要求 第 7 部分:環境適應性要求和試驗方法 GJB 1621.7A-2006
軍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 第 3 部分:高溫試驗 GJB150.3A-2009
艦船電子設備環境試驗 高溫試驗 GJB 4.2-1983
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 GB/T 25119-2010,IEC60571:2006
鐵路地面信號產品高溫及低溫試驗方法 TB/T 2953-2015
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 EN 50155:2017
光伏匯流設備技術規范 CGC/GF 037:2014(CNCA/CTS0001-2011A)
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基本試驗方法 GB/T 7261-2016
量度繼電器和保護裝置 第 27 部分:產品安全要求 GB/T14598.27-2017,IEC 60255-2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