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GB31241標準測試辦理第三方檢測機構。隨著消費類電子產品市場的持續火熱,鋰離子電池市場發展迅猛,不僅其應用范圍和數量不斷擴大,單只電池的能量也越來越高。而不斷爆出的鋰電池安全事故,也使得人們越來越關注鋰電池的安全性能。
關于鋰電池標準GB31241-2014測試要求2015年8月1日起,鋰電池新國標GB31241-2014強制實施,相關要求統一如下:
1)已經單獨依據GB31241檢測合格并獲得CQC自愿認證證書的鋰電池,在整機進行CCC認證時,不再針對鋰電池本身附加任何測試。如果整機電路有涉及鋰電池的部分需要進行考核(例如保護電路),可根據整機認證標準GB4943.1或GB8898進行測試。具體測試與否及適用GB4943.1或GB8898的哪些項目,由檢測實驗室根據整機產品具體情況分析而定;
2)對于其他檢測機構簽發的GB31241自愿認證證書,在證書查詢狀態正常、檢測報告測試項目完整、報告中電池照片與整機樣品所用電池一致的情況下,認可要求同上一條。
3)對于未獲得任何認證的鋰電池,整機進行CCC認證時,仍然按照整機標準GB4943.1或GB8898進行隨機測試。
4)根據GB31241-2014標準,鋰電池銘牌標識應符合5.3.1條款要求。
5)由于目前上傳的CCC報告中的鋰電池都是整機廠在標準實施之前采購的,為了不影響整機產品正常拿證和上市,暫給予6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之后,CCC申證企業應提供符合國標要求的鋰電池銘牌。說明:強制性標準實施之后,采購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的零部件是整機廠的法律義務,這里的過渡期僅僅是對是否退回CCC檢測報告的管理,與其他無關。
6)2015年8月1日起,所有報告的關鍵元器件清單中,鋰電池一欄除包含名稱、型號、制造商、生產企業外,其控制參數為:“容量、充電限制電壓(注意,不是額定電壓)”。
盡管針對鋰電池的安全,國際和國內多項標準都提出了要求,如鋰電池運輸要求(UN38.3)、移動電話用電池規范(GB/T18287-2013)、便攜式密封蓄電池安全要求(IEC62133:2012/EN62133:2013)等,但是這些標準要求都不具備國家強制(如UN38.3僅對運輸領域適用)。一直以來,我國都在積極制定鋰電池安全要求的強制。
2015年1月15日,根據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2014年第27號公告,國內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國家強制標準正式出臺,并將于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項名為GB31241-2014《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標準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以及多家企業和相關單位參與起草。電:
該標準適用于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以下簡稱“電池和電池組”),其中便攜式設備指不超過18kg的預定可由使用人員經常攜帶的移動式電子產品,如:便攜式辦公產品、移動通信產品、便攜式音/視頻產品及其他便攜式產品。根據通告中的內容,該標準包含多項數據指標。其中電池組的測試項目除了包含標識要求、警告說明、耐久性等安全要求,還包含電池和電池組的環境試驗、電安全試驗以及保護電路等要求。該標準對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的安全測試達到了全面覆蓋。
GB31241檢測報告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