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ROHS
ROHS 是 “減少有害物質” 的首字母縮寫,是歐盟(EU)的一項指令,該指令限制在2006年7月1日上市的新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六種物質。
歐盟的這項ROHS指令只是全球推動實現更加環保的制造實踐和政策的一個組成部分,ROHS指令的補充是另一項歐盟指令,稱為“廢棄電氣和電子設備”指令,或 “WEEE”指令,涵蓋設備的可回收性。
rohs六種有害物質
鉛(Pb)是受ROHS限制的有害物質之一,實現無鉛操作還不足以符合ROHS,除 Pb外,其他 禁用物質 有:鎘 (Cd),汞 (Hg),六價鉻 (Cr(VI)),多溴聯苯 (PBB)和多溴聯苯醚 (PBDE)。
ROHS指令旨在:
1.減少污染 并防止其對環境的破壞性影響;
2. 防止 因職業和處置后接觸這些有害物質而導致的人類健康問題。
受ROHS指令影響的實體包括:
1. 以自有品牌生產的電氣和電子設備的制造商和銷售商;
2.使用自有品牌的電氣和電子設備 經銷商,即使這些設備是由其他供應商制造的;
3.來自歐盟成員國的電氣和電子設備的進口商 和 出口商。
一旦組織采取了遵守法律所需的合理步驟,組織可以自我聲明其遵守ROHS,只有執法機關要求提供合規證據才需要提供,組織未能遵守ROHS指令可能會導致嚴重的罰款和可能的監禁時間,更不用說公司的聲譽受損。
符合ROHS的合理步驟包括:
1.測試材料以確保合規;
2.監測 的 供應鏈 遵守伙伴;
3.搜索 并 切換 到ROHS投訴供應商;
4. 合規的適當文件。
歐盟內的設備生產商必須獲得所使用 的所有零件,部件和材料的ROHS合規聲明,屬于相同類別或類型且具有相同ROHS兼容組成的部件可以僅由單個聲明證書涵蓋,另一方面,設備進口商需要向設備供應商詢問設備的類似合規聲明。
受ROHS指令影響的產品包括:
1.家用電器;
2.IT和電信設備;
3.消費設備;
4.照明產品/系統;
5.電氣和電子工具;
6.玩具,休閑和運動器材;
7.自動分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