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ERP1要求,2010.1.7日開始a.關機模式的能耗不能超過1.0W.b.動態模式的能耗激活功能下或只有指示激活功能功能的狀態不能超過1.
1,ERP1要求,2010.1.7日開始
a.關機模式的能耗不能超過1.0W.
b.動態模式的能耗
激活功能下或只有指示激活功能功能的狀態不能超過1.00w..
提供信息或指示功能或者激活功能與指示功能并存的狀態不能超過2.00W.
認證報價可詢:待機功耗的要求
c.當器具連接到主電源時需要提供動態模式或關機模式,或另一模式但不能超過供動態模式或關機模式(除非不使用于指定用途.)
2.ERP2的要求,四年后(2013.01.07)
a.關機模式的能耗不能超過0.5W.
-激活功能下或只有指示激活功能功能的狀態不能超過0.5w.
提供信息或指示功能或者激活功能與指示功能并存的狀態不能超過1.00w.
C.當器具連接到主電源時需要提供動態模式或關機模式,或另一模式但不能超過動態模式或關機模式(除非不使用于指定用途)
d功率管理
當器具不工作時,需要提供一個電源管理或類似功能,在器具意圖使用的恰當時間以短時間切換到動態模式或者關機模式或者能耗不能超過動態模式和關機模式的此功能需要在交貨的時候激活.
測試方法
1.使用標準:IEC/EN62087音視頻類產品"standby"功率測量
2.1EC/EN62301家電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