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防護包裝始于1970年的美國。“毒物預防包裝法”(PPPA)規定,對兒童有害的產品必須采用兒童安全包裝。涉及家庭,園藝和汽車化學品的大量事故以及涉及*和其他有害物質的事故引發了立法進程。此后,引入防小孩包裝事件的頻率和嚴重程度明顯下降。
根據PPPA標準對兒童安全包裝的測試程序進行了固定,以保證其功能的可靠性。在這些測試中,200名42至51個月的孩子不得不嘗試打開一個包裝。如果有80%的人不能完成這項任務,那么這個包可以被認為是對兒童有抵抗力的。然而,同樣重要的是,成年人,特別是老年人,也能夠打開和重新安裝。許多其他國家也遵循了美國聯邦法典US 16 CFR § 1700.20出版的美國例子,并制定了類似的標準。
美國包裝ASTM D3475認證所需申請資料:
1.申請表;
2.認證的產品資料(包括產品圖片、產品圖紙、體積等參數說明);
3.測試樣品至少保證400個。
ASTM D3475測試要求:
(一).兒童組
①試驗小組組成:
(a)人數:200名兒童;
(b)年齡與性別:年齡在42-51個月之間(包括42個月和51個月在內,以下同年齡和性別應均勻分布);
(c)盡可能代表整個國家人口的不同社會階層、種族和文化背景;
(d)身體健康,無明顯的生理和智力缺陷,并有一定的動手能力;
(e)參加這種試驗的次數不得多于一次(包括基于不同原理的各種開啟型的包裝試驗)。如果讓一個孩子參加一次以上的試驗,則兩次試驗之間的間隔至少為一周。
②防止兒童打開包裝測試實驗地點:
應在兒童熟悉的地點,如他們就讀的學校或幼兒園進行試驗,但應將試驗兒童與學校其他人員分開并避免外來的影響。應從人口分布不同的地區選擇若干個地點,試驗不定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內完成。
③試驗方法:
(a)兒童試驗應成對進行,每對應在一名公正的、有相應資格的、擅長于與兒童打交道的人員監督下進行。如果必要,在對與對之間互不影響的情況下,在同一房間內可同時安排5對兒童進行試驗。他們可以采用他們認為方便的姿勢和位置。在試驗過程中,如果某個兒童想溜走,監督人員應加以制止;并誘導該兒童回到自己的位置,要求他(她)繼續進行,但不應給予打開包裝的任何提示。這種情況應記錄在試驗報告中;
(b)在*個*鐘內,即在示范前,將包裝發給每個兒童,他們可以用自己愿意的任何方法打開包裝,不要阻止兒童用牙齒或其他方法打開該包裝。除作為兒童安全包裝的一個部分所專門提供的工具或裝置之外,不允許兒童使用任何其他的工具或器 具,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兒童沒有注意到可以使用那種工具,直到示范前,均不必提醒他們注意;
如果某個兒童在*鐘內成功地打開了這個包裝那么這個兒童應留在其試驗區域,直到該時段結束;
(c)在第二個*鐘開始前,讓在*個*鐘內沒有打開包裝的兒童觀看監督人員把一個包裝打開并將其封口,不要把重點放在開啟動作上,也不要有任何口頭提示然后再給這些兒童*鐘去開啟包裝;
(d)每個*鐘時段后,應記錄下某個兒童是否打開了包裝。如果該兒童成功地打開了包裝,應記錄是在示范前還是在示范后。同時記錄下是用牙齒還是用其他方法打開了包裝。
④對兒童組試驗結果的判定:
(a)在沒有示范的情況下,試驗小組中至少有85%的兒童在*鐘內不能打開包;
(b)對在*個*鐘內未打開包裝的那些孩子作示范后,在第二個*鐘內仍有80%的兒童不能打開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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