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做貨運運輸標準評定?
由于貨品分成危險因素和非危險因素,假如具危險因素的貨品按一般貨運運輸,非常容易產生火災事故,泄漏,浸蝕等傷害
為了更好地運送的安全性,航空貨運、公路貨運、鐵路運送、公路運輸都務必掌握貨品的運送危險因素。貨運運輸標準評定便是對貨品的運送適用性加以分析和提議。貨運運輸標準評定一般根據IATA風險貨品規章制度(DGR)2005、聯合國組織風險貨運運輸的建議第12版、GB12268-2005《危險貨物品名表》、GB6944-2005《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及其化學物質安全性數據分析表(MSDS)等規范,對貨品做出評定。實際包含:
1. 一般貨品及化工產品評定業務流程:
依據顧客的要求,中科檢測管理中心根據聯合國組織國際性民用航空機構《危險物品航空安全運輸技術導則》(ICAO TI技術規范)、國際性航空貨運研究會《危險品規則》(IATA DGR)、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聯合國組織《化學品分類及標記全球協調制度》(GHS)等有關國際性規章制度對運送的貨品開展危險因素歸類檢驗。假如篩選結果顯示該貨品不屬于九類危險物品的范圍中科檢測管理中心將出示合適于國際空運、國際海運、鐵路線、道路、郵局及其快遞的中英對照的《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并標明該貨品為一般化工產品),以求為國際空運、國際海運等有關部門的進出口貿易業務流程的高效率進行給予性的服務支持。
2. 危險物品評定業務流程:
根據聯合國組織《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國際性民用航空機構《危險物品航空安全運輸技術導則》(ICAO TI技術規范)、國際性航空貨運研究會《危險品規則》(IATA DGR)、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聯合國組織《化學品分類及標記全球協調制度》(GHS) 及其我國國家行業標準GB12268-2005《危險貨物品名表》等有關國際性規章制度對運送的貨品開展危險因素歸類檢驗,并出示合適于國際空運、國際海運、鐵路線、道路、郵局及其快遞的中英對照的《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 依照聯合國組織《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的要求,危險物品分成下列九大類:
評定規范:
《危險品規則》(IATA DGR)
《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
《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
《危險貨物品名表》(國家行業標準)等
《危險品貨物品名表》
《危險化學品名錄》
《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GB 13690
《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GB 30000系列產品
《化學品安全資料表 內容和項目順序》ISO11014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內容和項目順序》GB/T16483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指南》GB/T17519
《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
《歐盟物質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CLP政策法規)
危險品分類:
依照聯合國組織《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的要求,危險物品分成下列九大類:
第①類:危險品
第2類:汽體
第三類:易燃氣體
第4類:易燃固體,便于起火的化學物質,遇水后釋放出來可燃氣體的化學物質
第5類:還原性化學物質和有機化學氯丁二烯
第六類:毒副作用和傳染性化學物質
第7類:放射性元素
第八類:腐蝕化學物質
第9類:雜類危險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