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加拿大建筑規范實施的NAFS不僅改變了加拿大制造商,建筑商,規范官員和建筑師的工作,而且改變了可能沒有意識到加拿大NAFS與美國NAFS有很大不同的美國制造商
NAFS改變了加拿大有關門窗選擇和產品測試的所有內容,可以說,對于將NAFS應用于第3部分(“商業”)和第9部分(“加拿大的住宅”)建筑。
如果您在加拿大銷售或指定門窗,則需要了解根據加拿大建筑法規如何應用NAFS。該博客將為您提供幫助。
NAFS-“協調”標準
NAFS-北美窗,門和天窗的窗標準/規格的正式名稱為AAMA / WDMA / CSA 101 / IS2 / A440-08,我們在加拿大將其稱為NAFS-08,因為加拿大人目前不認可NAFS-11代碼。
NAFS標準在建筑法規中被稱為統一標準,代表了加拿大和美國的測試與性能評級制度的統一性的巨大嘗試,其根源可以追溯到早于該標準的三個較早的標準:
國家標準發布組織
加拿大CSA A440 CSA加拿大標準協會
美國AAMA 101 AAMA美國建筑制造商協會
美國WDMA 1.S.2 WDMA門窗制造商協會(以前和美國國家木質門窗協會)
這三個發行機構都認可的一個NAFS標準是2008年發布的,第二個是2011年發布的。這是加拿大建筑法規中引用的2008版NAFS。
加拿大哪里需要符合NAFS?
NAFS在2010年《加拿大國家建筑法規》(NBC)中在加拿大亮相,目前適用于加拿大大部分地區的建筑。
加拿大的NAFS要求
建筑在加拿大受省監管。幾個省(和幾個城市)都有基于NBC規范代碼的建筑規范,但是大多數省和地區z終都采用了NBC,并經常對其進行修改。 NBC適用于加拿大聯邦管轄下的建筑物,例如軍事基地,聯邦政府土地,原住民儲備和機場。
以下省級法規當前需要符合NAFS:
2012年建筑規范
2012年安大略省建筑規范
2014年溫哥華建筑條例
自2014年8月14日起,NAFS標準在所有省份均生效,但以下情況除外:
艾伯塔省,
魁北克,以及
新不倫瑞克(生效中的蒙克頓市除外)
有關轄區的詳細列表以及適用NAFS要求的日期,請參閱《建筑規范要求》。
需要了解加拿大NAFS的四件事
1.特定位置的性能要求
加拿大建筑法規明確要求開窗產品必須具有針對每座建筑物的位置,高度和地形的性能等級。這對規范和供應鏈的所有方面都具有重大影響,因為機警建筑官員將研究標簽,以確保性能等級和水壓測試值適合其管轄范圍內的建筑物。
這是《建筑規范》的規定:
“應根據加拿大補編[CSA A440S1-09]選擇門窗和天窗的性能等級。 。 。以便適合要安裝窗戶,門或天窗的條件和地理位置。”
請參閱NBC 5.10.2.2。(2)和9.7.4.3。(1)
《加拿大補編CSA A440S1-09》為確定位于加拿大平地上任何地方的建筑物的設計風壓和行車雨風壓提供了簡化的方法。設計風壓確定所需的性能等級,駕駛雨風壓確定所需的水滲透阻力等級,這在沿海地區可能遠遠高于設計壓力的15%,這就是在設計中如何評估水滲透阻力的等級。我們
這對美國制造商意味著什么?這意味著許多美國產品將沒有足夠的耐水滲透性,無法滿足加拿大沿海地區的法規要求。
2.沒有更多的ABC評級
NAFS用新概念,新術語和新評級系統淹沒了加拿大制造商,建筑師和代碼官員。我們需要學習一種新的語言才能談論這些事情!
NAFS引入了一個全新的性能屬性,稱為性能類。現在,我們不再談論熟悉的ABC等級,而是談論性能等級,耐水滲透性測試壓力和加拿大空氣滲透/滲透水平。
新產品:NAFS-08舊產品:CSA A440-00
性能等級:R,LC,CW和AW
性能等級:PG15 – PG100(分18步)
空氣滲透/滲透:A2,A3或固定式空氣滲透/滲透:A1,A2,A3或固定式
耐水滲透性:140 – 730 Pa(18步)耐水滲透性:B1 – B7
設計壓力:720 – 4800 Pa(18級)抗風載荷:C1 – C5
適用于大多數窗戶,門和天窗產品僅適用于窗戶
3.更多的實驗室測試
現有較早標準(NAFS-05,CSA A440-00)的測試報告不包含確定NAFS-08等級所需的數據,因此,所有制造商都必須針對NAFS-08專門測試其產品線,以符合加拿大法規。與豎框產品相比,NAFS對帶有豎框的產品的測試要求也更加清晰和明確,因此,制造商需要進行比以往更廣泛的產品測試。zui重要的是,NAFS涵蓋了以前未經測試的產品:單元天窗,管狀日光照明設備和側鉸鏈門。
4.附帶側開門
加拿大法規要求外側鉸鏈門必須經過NAFS測試,并且不受保護的門必須具有與窗戶相同的空氣-水-結構性能等級。
供應這些產品的行業面臨對其產品進行嚴格的實驗室測試和復雜的性能評級的要求,這對基于組裝組件的業務模型提出了挑戰,該組件更注重外觀或成本,而不是性能。在NAFS中,門是指那些系統的現場性能取決于所測試系統的復制情況,并且該系統只允許非常有限的組件替換。
NAFS的測試揭示了一個令人不舒服的事實:多年來我們建造和購買的門均未達到安裝在其旁邊的窗戶所預期的性能水平。
對于美國門制造商而言,這是一個特殊的挑戰,因為在美國,側鉸鏈門無需遵守NAFS-08。
CSA談判人員不想降低現有的CSA性能要求,也不想降低彼此對空氣,水和結構性能的評價。
另一方面,美國談判人員不想增加幾十年來在美國實施的性能測試要求。因此,NAFS中有單獨的加拿大和美國表格,用于可選的性能等級,操作力,閂鎖力和氣密性(加拿大的空氣滲透-滲透)。
不僅如此:在隨附的文檔CSA A440S1-09(NAFS-08的加拿大補編)中,還有其他僅針對加拿大的性能和標簽要求。
補充加拿大資格要求
CSA A440S1-09是NAFS-08的加拿大補編,除滿足NAFS-08的要求外,還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AAMA / WDMA / CSA 101
防蟲網可維修性測試(ASTM E 1748)
加拿大作戰部隊要求
加拿大空氣滲透/滲透等級
與性能等級分開規定的耐水滲透性
加拿大對水滲透破壞的定義不同于NAFS中的定義
鋼制門框和飾面的耐腐蝕要求
鋁和鋼框架產品的熱斷裂要求
側鉸鏈門鎖塊要求
協調對美國制造商意味著什么
他們需要知道,經過NAFS的美國要求測試和認證的產品不會自動符合加拿大法規。為了遵守加拿大建筑規范所引用的加拿大NAFS,還必須對它們進行NAFS-08和“加拿大補編”中“可選”加拿大要求的測試,并正確標記以同時使用主要和次要指定人。
聽起來令人困惑?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加拿大Fenestration組織已發布了兩個標簽指南文件,以幫助制造商,建筑官員和認證組織:
加拿大的NAFS標簽指南處理標簽的內容并說明行業中使用的各種格式
帶有豎框的產品的NAFS自愿性標簽指南提供了有關豎框組件的測試,評級和標簽的其他指南
加拿大Festestration的第三份文件就使用工程計算和測試向窗飾制造商及其工程師提供了指導:關于使用工程計算確定NAFS-08下的窗飾產品設計壓力等級的建議。 NAFS-11的用戶也會對此文檔感興趣。
這些也是加拿大制造商必讀的文件。
協調標準對加拿大制造商意味著什么
由于加拿大的NAFS測試要求比美國的要求更為嚴格,因此正確執行的加拿大測試報告應包含使它們有資格在美國使用的必要信息(有關加拿大和美國NAFS測試之間差異的更多信息,請參見下文)。
美國制造商需要了解加拿大的NAFS
許多位于美國的開窗器制造商會發現,其NAFS測試報告中沒有足夠的測試數據來證明其產品符合加拿大市場的要求,或使用主要和次要標識進行標注。我曾與幾家美國制造商交談過,他們對自己處于這種狀況感到失望。經過所有協調工作,這是為什么呢?也許他們認為邊界兩邊的NAFS是NAFS。好吧,不是。或者說NAFS中的加拿大測試要求是可選的。好吧,對于運往加拿大市場的產品,它們不是可選的。
如果美國制造商的現有測試報告沒有可證明其符合NAFS-08中加拿大要求的測試數據,則產品“主要代號”可能無效,并且報告中將不包含報告“次要產品”的信息。
加拿大漏氣等級
在加拿大和美國,NAFS中的漏氣測量之間存在三個顯著差異。
在美國,總是從一個方向測量空氣泄漏:在正壓下進入建筑物。在加拿大,從窗戶進入和離開窗戶的兩個方向都測量了空氣泄漏,這是邏輯上的原因,即窗戶要同時承受正負風壓,并且窗戶在正壓下的性能通常不同于負壓。 NAFS-08表8列出了美國的max漏氣率。表9列出了加拿大的空氣滲透/滲透泄漏率和等級。
除了AW等級外,美國產品的max大漏風率與固定和可操作產品相同。對于加拿大而言,情況并非如此。表9列出了可操作產品的加拿大空氣滲入/滲出的兩個級別,而固定產品的滲入率/滲出率。
表9中所有產品(包括AW級產品)的允許空氣滲透/滲出率均比表8中的低得多。
加拿大耐水滲透性等級
在加拿大,抗滲水性能與性能等級分開指定,并在產品標簽上的“二級指示符”中進行了報告。在美國大部分地區,尤其是沿海地區,該壓力必須大大高于設計壓力的15%(AW產品為20%)。在加拿大,水壓測試一直到max高730 Pa(15 psf),沒有像美國那樣設置在580 Pa(12 psf)的上限。
美國測試習慣
因為在美國,抗水滲透性測試壓力與性能等級有關,所以美國制造商幾乎沒有動力來測試該性能是否超過min要求。
例如,對性能等級為40的R,LC或CW級產品進行了測試,使其低耐水滲透壓力為290 Pa(6.0 psf)。如果產品可以達到較高的水壓測試壓力,例如440 Pa(9.0 psf)或730 Pa(15.0 psf),則沒有辦法在主要指示劑中報告該優點。
出乎意料的后果是,許多美國制造商不會測試超過min值的耐水滲透性,以我的經驗,一旦達到min值,美國測試實驗室通常會停止測試滲水率。
結果,許多美國制造商會發現,在要求耐水滲透性水平大于設計壓力的15%或20%的加拿大沿海市場中,他們沒有符合滲透水要求的產品。
別忘了加拿大補編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研究了NAFS中加拿大和美國測試要求之間的差異。加拿大法規要求產品還符合CSA A440S1-09(NAFS-08的加拿大補編),其中包含其他測試要求。
如果您是一家關注加拿大市場的美國制造商,則在與美國測試實驗室聊天時還需要提出另外一個主題:附加測試(例如昆蟲篩查測試)和組件要求,以及一個非常明顯的區別:《加拿大補編》中抗水滲透性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