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RoHS 2.0 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特定有害物質指令- 主要情況:2011年7月1日,2011/65/EU (RoHS 2.0)在歐盟官方公報上正式
RoHS 2.0 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特定有害物質指令
- 主要情況:2011年7月1日,2011/65/EU (RoHS 2.0)在歐盟官方公報上正式發布,指令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生效。成員國于2013年1月2日將指令轉換為本國法律,于2013年1月3日正式實施,舊指令2002/95/EC同時廢除。
- 管控產品:11類電子電氣設備,大型家用電器、小型家用電器、信息技術和通訊設備、消費類設備、照明設備、電子電氣工具、玩具和休閑運動設備、醫療設備、監測和控制設備以及自動售貨機。
- 管控物質: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聯苯醚;以及提議管控物質:DEHP、DBP、BBP、DIBP。(鎘的限量為0.01%,其余限量均為0.1%)。
- 其他要求:制作相關技術文檔、EU符合性聲明、加貼CE標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