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150.11A-2009鹽霧試驗主要用來考核材料保護層和裝飾層的有效性以及測定鹽的沉積物對裝備物理和電氣性能的影響,定位潛在問題區域、發現質量控制缺陷和設計缺陷等。
一、GJB150.11A-2009鹽霧試驗所引起的失效模式:
1、腐蝕效應:電化學反應導致的腐蝕、鹽在水中電離形成的酸性或堿性的溶液、加速應力腐蝕等;
2、電氣效應:鹽的沉積物會導致電氣設備的損壞、絕緣材料及金屬腐蝕或者產生導電的覆蓋層;
3、物理效應:機械部件和組件的活動部分阻塞或卡死、由于電解作用而導致涂層起泡。
二、GJB150.11A-2009鹽霧試驗的測試條件:
溫度35℃,5%NACL溶液,鹽溶液的沉降率為(1-3)mL/(80cm2.h)進行24小時噴鹽霧和24小時干燥為1次循環,進行2次循環共計96小時的測試,為了對裝備耐受腐蝕環境的能力給出更高置信度的評價,也可以增加試驗的循環次數,也可以采用48小時噴鹽霧48小時干燥的試驗程序。
三、GJB150.11A-2009鹽霧試驗測試步驟:
1、調節試驗箱溫度為35℃,并在噴霧前將試件保持在這種條件下至少2小時。
2、噴鹽霧24小時或有關文件規定的時間。在整個噴霧期間,鹽霧沉降率和沉降溶液的PH值至少每隔24h測量一次,保證鹽溶液的沉降率為(1-3)mL/(80cm2.h)。
3、在標準大氣條件溫度(15℃~35℃)和相對濕度不高于50%的條件下干燥試件24小時或有關文件規定的時間。在干燥期間,不能改變試件的技術狀態或對其機械狀態進行調節。
4、干燥結束時,除另有規定外,應將試件重置于鹽霧試驗箱內并重復2和3程序至少1次。
5、進行物理和電氣性能檢測,記錄試驗結果。若對此后的腐蝕檢查有幫助,則可以在標準大氣條件下用流動水輕柔沖洗試件,然后再進行檢測并記錄試驗結果。
6、對受試樣件進行目視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
四、GJB150.11A-2009鹽霧試驗檢測結果的判定:
1、物理特性:鹽沉積能引起機械部件或組件的阻塞或粘連。本試驗產生的任何鹽沉積可能代表預期環境所導致的結果。
2、電氣特性:24h干燥階段后,殘留的潮氣會導致電性能故障。應考慮將這種故障與實際使用中的故障聯系起來。
3、腐蝕特性:從短期和潛在的長期影響角度,分析腐蝕對試件正常功能和結構完整性的影響。
五、關于試驗的其他要求
若使用同一試件完成多種氣候試驗,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建議在其他試驗后再進行鹽霧試驗。鹽沉積物會干擾其他試驗的結果。一般不使用同一試件進行鹽霧、霉菌和濕熱試驗,如若特殊需要,也應在霉菌和濕熱試驗之后進行鹽霧試驗。一般不使用同一試件進行砂塵試驗和鹽霧試驗,但若需要,應將砂塵試驗安排在鹽霧試驗之后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