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動試驗的分類
根據施加的振動載荷的類型,分為正弦振動試驗、隨機振動試驗和復合振動試驗:
正弦振動是一項能用正弦函數表達式表達其運動規律的周期運動,凡是旋轉、脈動、振蕩(在船舶、飛機、車輛、空間飛行器上所出現的)所產生的振動均是正弦振動。
隨機振動是指對未來任何一個給定的時刻,其瞬時值不能預先確定的振動,在一般的運輸環境中產生的振動都屬于隨機振動。
復合振動試驗,是指給試件施加的載荷既有隨機又有正弦的振動試驗。動試驗的條件一般包括振動試驗的頻率范圍、加速度、加速度譜密度、位移幅值、振動方向、持續時間和試驗程序等內容。其中,振動試驗量級的選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既能激發出產品的缺陷又不損害合格產品為準則。
振動試驗的條件
振動試驗的條件一般包括振動試驗的測試頻率范圍、加速度、位移、振動方向、持續時間和試驗程序等內容。振動試驗量級的選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既能激發出產品的缺陷又不損害合格產品為準則;持續時間表示整個振動試驗所需時間,不同的時間對產品造成的影響不同。
根據GJB 150.16A-2009《軍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第16部分:振動試驗》規定,試驗程序分為四個類別:
一般振動:適用于那些試件固定在振動臺上的情況,振動通過夾具/試件界面作用在試件上。
散裝貨物運輸:用于由卡車、拖車或履帶車運輸的且沒有固定安裝(捆綁)到運輸工具上的裝備。
大型組件運輸:用于復現在輪式或履帶車上安裝或運輸的大型組件經受的振動和沖擊環境,適用于大型裝備或占車輛總質量比例很高的貨物堆,以及成為車輛內部組成部分的裝備。
組合式飛機外掛的掛飛和自由飛:用于飛機外掛在固定翼飛機上的掛飛和自由飛,以及地面或海上發射導彈的自由飛。
很多招投標文件或技術要求中寫的“按照GJB 150A開展振動試驗”,結合前面提出的振動試驗條件,仔細閱讀GJB 150.16A-2009《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第16部分:振動試驗》的內容發現,里面沒有具體規定試驗量級、持續時間等內容,需要結合產品具體情況和詳細要求確定。GJB150.16A中的振動試驗包括很多不同的類型,需要給出測試條件或振動圖譜以便區分。
振動問題的典型現象
振動對產品的影響有: 導線磨損、緊固件/元器件松動、斷續的電氣接觸、電氣短路、密封失效、元器件失效、光學上或機械上的失調、結構裂紋或斷裂、微粒和失效元器件的移位、微粒或失效元器件掉入電路或機械裝置中、過大的電氣噪聲、軸承腐蝕等。
振動試驗的相關標準
常見的振動試驗標準有:GBT2423.10,GBT2423.56,GJB150.16A,GJB4,GJB 367A,GBT 25119/EN 50155/TBT2846/ IEC 61373 / GB 21563,GBT 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