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作对于类似小编这样对棒球一窍不通的体育白痴来说,实在有些虐心。因为它囊括了棒球场上投球、打击、跑垒或防守等等环节,非了解其规则的体育健儿所不能驾驭。当然,对于这项运动的爱好者来说,这也是一大福音。市面上大多棒球游戏都是跳出比赛中的一个环节重点放大进行游戏,像本作一样可以将比赛全程都酣畅体会的佳品著实不多。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只吸血蝙蝠脸上沾满了血飞了回来。洞里的同伴都问它到底是去了哪里,怎麽会有这麽多血呢? 那只蝙蝠被问得烦得受不了了,就说:“你们想知道吗?那就跟我来吧!” 飞呀,飞呀,蝙蝠们飞到一棵树的前面。 这时那只蝙蝠问:“你们看到这棵树了吗?”在场的同伴都回答说看到了。 “可我刚才就是没有看到这棵树!” 一公鸡和一母鸡一向关系很好,一天,养鸡人发现公鸡追着母鸡咬,养鸡人非常奇怪,往鸡窝里一看,原来母鸡下了一个鸭蛋。 1、警察抓到一个正在作案的罪犯。 罪犯:“我没有罪,因为我只不过是被人利用的工具而已,而工具是没有罪的!比如说一个人用刀杀死人,罪过在人而不在刀!” 警察:“你是说你是被人利用的工具是吗?” 罪犯:“是的!” 警察:“那好,请你跟我走一趟!” 罪犯:“为什么?我没有罪!” 警察:“你别激动,按照我们的法律,作案工具是要被没收的! 2、法庭上,被告一直把手放在口袋里,法官让他要有礼貌,他回答说:“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把手放在别人的口袋里,你们惩罚我,放在自己的口袋,又说我没礼貌。 3、一位律师在案子终结时做总结发言,他说真正的罪犯可能在任何时候走进来。所有的人都扭头看看法庭的后门。于是,律师说,看来你们对我的当事人是否有罪心存疑虑。结果,该律师胜诉。 但这个伎俩并不总是奏效,另一个律师如法炮制,却败诉,百思不得其解。事后,一个陪审团成员解释说,因为当时只有你的当事人一人没有回过头去。 4、某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辩护人提出起诉书所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法庭宣告被告人无罪。公诉人则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双方为此争执不休。 辩护人强调其主张成立,并宣称其出这样的结论是经过充分调查的,公诉人则说,我们认为被告人有罪也是有充分依据的,并且强调说:“我们公诉人也不是吃干饭的。” 辩护人当即表示抗议:“审判长,我认为办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至于公诉人是吃干饭还是吃稀饭与本案无关。” 法官见双方争执不下,为了缓解气氛,就说:“关于吃干饭还是吃稀饭的问题,现在不要讨论,中午我请大家吃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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